2023年12月28日,《联邦官方公报》刊登了《关于修订、废止和增补〈证券市场法〉(“LMV”)及〈投资基金法〉(“LFI”)若干条款的法令》; 其目标为:(i)增加证券市场上提供的(债务和股权)投资选择及工具;以及(ii)为中小企业(“PYMES”)创造融资和股权融资渠道。
《最低工资法》(LMV)和《最低收入法》(LFI)的改革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 证券简易登记。
• 强化披露原则。
• 证券市场公司制度的修订。
• 防范敌意收购的保护条款。
• 在国家证券登记处(“RNV”)注销证券。
• 投资顾问注册与注销的条件。
• 授权投资顾问作为对冲基金(Hedge funds)的合伙人开展业务。
此次公布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证券简易登记。
新增了一项程序,旨在让中小企业能够通过公开发行债务或股权证券参与股票市场,从而获得推动其增长所需的资金。
该程序简化了中小企业在证券市场注册所需的时间、成本和流程。
该改革授权国家银行与证券委员会(“CNBV”)通过颁布一般性规定,确定参与该证券简化登记程序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该过程的主要特点如下。
• 证券公司将负责设计交易方案,并审核及整理相关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符合简易注册的要求; 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拟公开信息(招股说明书、宣传册、机构公告等)。
• 证券交易所将负责审核发行人提供的信息,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依据各自的规章制度和手册);如有必要,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经纪公司将向墨西哥国家银行监管委员会(CNBV)申请对发行人进行国家证券注册簿(RNV)的简化登记。
• 通过简化程序进行登记的证券,仅限机构投资者或合格投资者进行交易。
• 评级机构应根据墨西哥国家银行监管委员会(CNBV)颁布的一般性规定,采用针对此类工具的评估方法。
• 建议由墨西哥国家银行监管委员会(CNBV)制定相关标准,以推动这些发行机构未来能够进入面向广大投资者的证券市场。
• 现有证券市场参与者不得参与证券简易登记。
二、证券市场公司制度的改革
此次改革强化了股东在一般事务及作出公司决议方面的自主权。
该倡议提出的这一方面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
• 授权企业发行具有不同权利的股份,以确保维持对企业的控制权,并保障重大商业决策的连续性。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增加注册资本及确定认购股份条款的职权。
• 取消了禁止向股东提供差异化股票组合的规定。
• 关于证券投资促进股份有限公司(“SAPIB”),取消了其在10年内必须转型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账面资本超过约19亿比索的义务。
• 制定了各项规定,旨在促使企业践行可持续性和公平原则,这些规定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的公司治理原则,并指定财政部负责其实施。
• 针对涉及敌意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其反对票的法定人数要求由5%上调至20%。
• 授权墨西哥国家银行监管委员会(CNBV)取消那些未按规定提交信息报告或存在其他违反《证券市场法》(LMV)行为的证券。上述授权不影响针对违规发行机构应采取的处罚程序。
三、投资基金法修订。
该倡议提出的关于对冲基金(hedgefunds)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
• 将“限定目的投资基金”替换为“对冲基金”(hedge funds),旨在开拓新的投资与融资渠道。
• 对冲基金可作为通过简化注册方案和流程注册的证券的购买方。因此,将能够将资金投入这些简化注册发行人的投资项目。
• 对冲基金可以交易任何投资标的资产,但前提是其招股说明书中已明确说明。
• 仅限合格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认购对冲基金份额。
• 对冲基金可聘请独立定价服务商,其业务内容是评估构成其投资组合的金融工具和证券。
• 获准在投资顾问名录中注册的投资顾问(法人实体),可作为创始合伙人,并可提供对冲基金的资产管理服务。
四、后续步骤。
• 墨西哥国家银行监管委员会(CNBV)和墨西哥央行应在相关规定公布并生效后365天内颁布《一般性规定》。
• 墨西哥证券交易所和机构证券交易所应对其各自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