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与判例/诉讼/ 作者:辛西娅·冈萨雷斯与丹妮拉·皮内达。
在2023年7月14日的#判例周五,我们将与您分享最高法院、各地区法院全体会议及合议庭发布的最具参考价值的判例标准:
1️⃣私立大学未办理并颁发专业学位证书的行为,在宪法保护诉讼中构成行政行为。
2️⃣确认之诉。若针对因姻亲关系而享有占有权的人提起该诉讼,则属不适格,因此应基于该亲属关系提起人身之诉。
3️⃣ 奇瓦瓦州司法机关的公职人员若被当地司法委员会单方面且未经事先程序决定予以解职或免职,则该行为在宪法保护诉讼中构成行政行为。
4️⃣ 执行宪法保护令。地区法官必须将相关或应当介入的当局纳入诉讼程序,无论其在宪法诉讼中担任何种角色。
5️⃣ 惩罚性赔偿。若该赔偿是作为精神损害赔偿之外的独立请求提出的,则不应予以支付,因为其适用以存在非财产性损害为前提。
6️⃣ 撤回宪法保护诉讼。下令予以确认的裁定书,在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之前,必须先进行当面送达。
7️⃣ 《保险与担保机构法》第276条规定的逾期赔偿金,符合向保险用户公平、全面地支付该赔偿金的各项标准。
8️⃣ 依据《宪法保护法》第97条第i款第e项提起的申诉。针对地区法院驳回中止程序申请的裁定,可提起此项申诉。
9️⃣针对未就无效诉讼中提出的申诉裁决进行通知的行为,不得申请具有恢复效力的临时中止。
本摘要由我司
诉讼与争议解决领域的同事
辛西娅·冈萨雷斯和丹妮拉·皮内达。
论文摘要
数字登记号:2026897/判决书:第2a./J. 43/2023号(第11a.)
最高法院判例
私立大学未办理并颁发专业学位的行为,在宪法保护诉讼中构成行政行为。
在宪法保护诉讼中,某些由个人实施的行为可被视为与行政机关的行为具有同等效力。此类行为包括单方面且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关系的创设、变更或终止,以及具有同等效果的不作为。要适用这一原则,个人所履行的职能必须由一般性规范所界定,且其行为须服从于被管辖者。 就未办理或颁发专业学位证书的私立大学这一具体情况而言,其行为构成可与公权力相提并论的行为,因为该行为既创设了法律关系,又影响了宪法权利的行使。私营机构颁发专业学位证书的行为在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且其与个人的关系属于从属关系。
数字登记号:2026874/ 学位论文:VII.2o.C.23 C (11a.)
独立学位论文 TCC
主张权利之诉。若针对因姻亲关系而享有占有权的人提起该诉讼,则属不适格,因此应基于该亲属关系提起人身诉讼。
如果父亲将住房无偿借给儿子及其同居伴侣,父亲保留原有的占有权,而同居伴侣则基于姻亲关系享有占有权。如果儿子搬离住房而同居伴侣未搬离,岳父有权基于姻亲关系提起人身诉讼以收回占有权。 该同居伴侣因与儿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而享有源自岳父出借行为的派生占有权。在此类情况下,鉴于姻亲关系及对不动产的派生占有权,应提起人身诉讼。
数字登记号:2026875/ 论文编号:XVII.2o.P.A.23 A (11a.)
奇瓦瓦州司法机关的公职人员若被当地司法委员会单方面且未经事先程序决定予以解职或免职,则该行为在宪法保护诉讼中构成行政行为。
联邦和州司法机关的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须遵守相关义务和禁令。他们必须遵循《宪法》、组织法、行政责任法及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措施,确保在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中贯彻合法性、正直、忠诚、高效和公正的原则。 作出解雇或罢免等行政处分的决议,并非劳动行为,而是针对行政过失的行政处分。 由法律设立的奇瓦瓦州司法委员会负责评估公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并有权作出解职或罢免决定。在宪法保护诉讼中,此类行为被视为行政裁决,因其消灭了法律关系,从而影响了个人法律权益。
数字登记号:2026880/ 学位论文:XI.1o.A.T.8 A (11a.)
独立学位论文 TCC
宪法救济判决的执行。地区法官应将相关或应当介入的当局纳入诉讼程序,无论其在宪法诉讼中担任何种角色。
国家最高法院第二庭的判例要旨第2a./J. 137/2019 (10a.)号规定,宪法保护程序中的判决执行阶段是所有主管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必须履行的程序。 因此,宪法保护法官有义务将所有必要机关纳入程序,以确保宪法判决得到执行,即使这些机关并非宪法诉讼的当事人。若未将这些机关纳入程序,将不必要地拖延判决的执行进程。最后,该裁决明确指出,针对地区法官拒绝将责任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纳入程序的决定,不得提起申诉。
数字登记号:2026881/ 学位论文:V.3o.C.T.9 C (11a.)
独立学位论文 TCC
惩罚性赔偿。若该赔偿是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独立或单独主张,则不予支付,因为其适用以存在非财产性损害为前提。
在原审诉讼的诉求纯属财产性质的案件中,不应支付惩罚性赔偿, 因为该制度作为精神损害全面救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被引入墨西哥法律,也就是说,它并非独立的诉因、给付或与精神损害分析无关的概念,而是精神损害全面救济的一部分,因此,只有当存在非财产性损害时,才能对惩罚性赔偿进行分析。
数字编号:2026883/ 学位论文:(第一区)4.3 KB(第11页)
独立学位论文 TCC
撤回宪法保护诉讼。下令予以确认的裁定书,在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之前,必须先进行当面送达。
鉴于根据《宪法保护法》第63条第I款提出的撤诉请求具有重大意义——该请求基于申诉人表达的意愿,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因此,要求申诉人前往司法机关确认其撤诉书的决定,应依据《宪法保护法》第26条 第26条第1款d项的规定进行当面送达;为此,根据第27条第1款的规定,需明确该程序应“在卷宗中载有当事人住址或已指定接收通知的地址时”进行。 因此,在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之前,必须先在指定用于接收通知的住址以及卷宗中记载的当事人住址处竭尽全力寻找当事人,因为这是《宪法保护法》第27条第1款最后一段所衍生的程序要求。
数字登记号:2026885/ 学位论文:V.3o.C.T.10 C (11a.)
独立学位论文 TCC
《保险与担保机构法》第276条规定的逾期赔偿金,符合向保险用户公平、全面地支付该赔偿金的各项标准。
国家最高法院第一庭在审理118/2021号复核宪法保护申请时指出,上述第276条规定的逾期赔偿金计算机制,具备所有要素,足以认定其旨在确保在受益人享有领取保险金额的权利、 且保险公司顽固拒不履行义务时,该机制旨在确保获得全额且公正的赔偿;因为该机制规定了因违约而需支付的各项附加费用,甚至要求支付资本化利息。这反映出立法者采取了严厉措施,以激励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义务,并避免对金融服务用户造成更大的损害。
数字登记号:2026888/ 案卷号:PR.A.CS. J/5 A (11a.)
地区全体会议判例
根据《宪法保护法》第97条第i款第e项规定的申诉。针对地区法院驳回关于中止程序不成立的裁定而提起。
根据对《宪法》第107条第X款、《宪法保护法》第81条第I款、第125条、第126条、第127条、 《宪法》第107条第X款、《宪法保护法》第81条第I款、第125条、第126条、第127条、 因为这关系到关于使用保全措施的公共秩序,且该裁定既不会在宪法保护法官的附带听证会上被重新审查,也不会在此相关附带程序的后续阶段被重新审查,加之该裁定无法由法官本人予以纠正或撤销,因此可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数字登记号:2026893/ 案卷:PR.A.CS. J/8 A (11a.)
地区全体法官会议判例
针对未就无效诉讼中提出的申诉裁决进行通知的行为,不得申请具有恢复效力的临时中止。
针对在无效诉讼审理期间提出的申诉未被纳入卷宗且未收到裁决通知的情况,若为促使负责机关履行上述义务而申请具有恢复效力的临时中止,该申请不应予以准许,因为这将与未来可能作出的支持宪法保护请求的判决相冲突、使其失去意义或导致该判决失去审理对象。 此结论依据《宪法保护法》第147条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第一庭判例1a./J. 70/2019 (10a.) 确立的方法论准则,该判例指出,只要诉讼程序未被耗尽或失去审理对象,即可针对不作为性质的行为授予具有恢复效力的临时中止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