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与判例/诉讼/ 作者: 丹尼尔·马耶夫斯基·德尔·卡斯蒂略, 祖塞尔·索托·维尔奇斯 及卡拉·米谢利·塔皮亚·桑托斯。
在 #论文星期五 | 2025年5月23日,《司法周刊》发布了20项新判例:13项判例法和7项独立判例。
我们为您精选了其中最具参考价值的判例,这些判例由最高法院(SCJN)、巡回合议法庭及地区全体会议发布:
论文摘要
数字登记号:2030428 / 论文:第1卷/第62期/2025年(第11期)
墨西哥联邦最高法院判例
针对移民儿童和青少年的专业、有效的法律代理服务应是免费的、有效的且恰当的。
根据美洲人权法院的标准以及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的指导方针,被指定为移民儿童和青少年(NNA)代表的人员,必须是具备儿童事务专项培训的合格专业人员。 因此,所有移民儿童和青少年,即使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也应有权获得专属律师,以确保其获得独立、有效的法律代理,从而全面保障其权利。
数字登记号:2030434 / 学位论文:第1卷/J. 58/2025 (第11期)
墨西哥联邦最高法院判例
在直接宪法保护诉讼中,若对是否符合终局性原则存在疑义,应优先采纳认为该原则已得到满足或存在例外情形的解释。
当儿童和青少年的利益受到影响时,这一规则尤为重要。该规则规定,在直接宪法保护诉讼中,若对“终局性原则”是否得到满足、该原则是否被违反,或其例外情形是否适用存在疑义,应优先采纳认为该原则已得到满足或相应例外情形已适用的解释, 此规定旨在促使法院选择能够妥善处理涉及儿童或青少年权利及利益诉求的方案。
数字登记号:2030435 / 论文:第1卷/第60期/2025年(第11期)
墨西哥联邦最高法院判例
申请认定难民身份的儿童和青少年有权获得专门的资格面谈程序。
尽管法律并未详细规定保障这些权利的具体措施,但《宪法》第11条等国内标准以及《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等国际标准,确立了确保儿童和青少年的庇护申请得到妥善受理、审查和评估的最低条件。 在资格审查面谈中遵守这些最低标准尤为重要,因为面谈旨在收集关键信息以识别受害风险及所受迫害的特征,从而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获得难民身份的条件。
数字登记号:2030436 / 论文:第1卷/第59期/2025年(第11期)
墨西哥联邦最高法院判例
在审查申请中,若发现或主张在宪法保护诉讼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司法机关应判定此类违规是否影响了判决结果。
根据宪法保护诉讼中的最大利益原则,在复核程序中,应优先澄清那些能为请愿方带来最大法律利益的问题。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存在已影响判决结果的程序违规行为,司法机关仍须就上诉方的实质诉求作出裁决。 无论如何,法院均应在判决书中阐明作出该决定的理由。
数字登记号:2030443 / 学位论文:第1号/J. 26/2025 (第11期)
墨西哥联邦最高法院判例
电力供应的最终用户确实有权对账单调整提出异议,即使该用户并非相关格式合同的签署人,且无论其是否为供电所涉不动产的所有人。
在解决两个司法机关之间的争议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作为为自身利益消费并支付电力服务费用的最终用户,确实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维护其认为受到侵犯的权利, 即使其并非签署申请向特定房产或住址供电的协议之人,且无论其是否为接受供电服务的房产所有者,因为一旦电费上涨或供电被中断,该电力服务的最终用户正是可能因此而权益受损的一方。
数字登记号:2030431 / 学位论文:I.11o.C. J/22 K (11a.)
巡回合议法庭判例
两项推论,旨在更新《宪法保护法》第61条第XIII款中关于因对被诉行为表示明确同意而导致宪法保护诉讼不成立的理由。
当被诉行为存在以下两种形式的同意时,即构成本案不予受理的理由:a) 明确表示的同意; 以及 b) 可从申诉方作出的各种意思表示中推断出的同意,例如申诉方(口头或书面)表达的、表明对被诉行为明确同意的意愿;当该意思表示中体现出无误的意愿,即遵守、接受、容忍、抵制被诉行为或无条件允许其执行时,即构成此类同意。
数字登记号:2030439 / 论文编号:II.1o.A.3 K (11a.)
巡回合议法庭的个别判决
司法机关应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判决书以残障人士可读的形式撰写,并确保其内容能够被残障人士阅读和理解。
这些调整旨在确保残疾人在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利时,能够与其他人群享有同等条件,使其残疾状况不会成为限制因素。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残疾人的案件时,应在法律应对上保持灵活性,以维护平等和不歧视原则。
数字登记号:2030440 / 学位论文:I.20o.A.62 A (11a.)
巡回合议法庭的个别判决
应批准该项具有临时保护效力的最终中止令,以保障个人、社区及土著人民能够享有所有福利、包容性措施和积极行动。
批准该临时措施符合法律正当性,不损害社会利益,不违反公共秩序规定, 不会赋予申诉人在提起宪法保护诉讼前本不享有的权利,能够避免迫在眉睫且无法弥补的损害,符合促进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可持续发展这一公共利益,保障了宪法及国际公约所承认的、对其有利的各项特殊保护权利(如自治权、自决权和自我管理权)的自由行使,并推动了文化多样性。
数字登记号:2030442 / 论文编号:PR.A.C.CS. J/26 C (11a.)
地区全体会议判例
对于账户持有人未认可的电子转账,Condusef的裁决可认定为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并具有不可转让的强制执行力,且该裁决对用户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用户未认领的电子转账,银行必须向存款人保证并确保其资金的安全保管,并在约定的时间点提供资金使用便利。否则即构成违反合同义务。 因此,Condusef依据《金融服务用户保护与维权法》就未被认可的电子转账所作出的裁决,有效认定了银行未履行合同义务,该裁决具有不可转让的强制执行效力,并以用户为受益人。
本文由 丹尼尔·马耶夫斯基·德尔·卡斯蒂略撰写, 祖塞尔·索托·维尔奇斯 和卡拉·米谢利·塔皮亚·桑托斯。


